2月2日,记者从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为加强新型肺炎防控的留观工作,已发布武汉市《无肺炎症状的阳性发热病人集中隔离治疗规范》和《社区发热病人集中留观点技术指南》,要求在区级以上医疗机构附近,对无肺炎症状的阳性发热病人进行集中隔离;由社区网格发现发热病人必须进行集中留观管理;集中隔离点的废水在排向市政管网前,针对集中隔离建筑的污水处理池(化粪池)的第一格,进行投氯消毒处理。经检测余氯达标后再行排放。
无肺炎症状阳性发热病人集中隔离:医务人员应着二级防护
按照《无肺炎症状的阳性发热病人集中隔离治疗规范》的文件要求,无肺炎症状的阳性发热病人的集中隔离治疗场所建筑位置应位于居民区下风区,且离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较近,同时与集中居民区相对隔离,距离50米以上。
集中隔离点的医务人员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调配,原则上每个病区按每10人配备1医(最好是呼吸科医生)1护。同时根据需要配备数名工作人员辅助完成相关工作。
集中隔离治疗病房应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呼吸内科病区要求配置常用医疗设备。结合场所特点和布局,建立隔离防护流程和制度,配置必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药械。
医务人员应着二级防护,着一次性工作帽、N95口罩、防护服、护目镜、长袖橡胶手套、鞋套等进出隔离病房,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和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在排向市政管网前,针对集中隔离建筑的污水处理池(化粪池)的第一格,进行投氯消毒处理。经检测余氯达标后再行排放。一般生活用建筑物设计上都配套有三格式化粪池。没有修建集中化粪池的集中观察点,在所在区域的污水处理站加大投氯消毒量,确保消毒后余氯达标。
社区发热病人集中观察点:不能将发热病人和接触者混合留置观察
按照武汉市《社区发热病人集中留观点技术指南》的文件要求,发热病人观察点必须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具有通风、有上下水及化粪池、保暖设施,配备必要的消毒剂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观察对象每人一间房(最好有独立卫生间),减少观察对象之间的接触。建筑物与集中居民区相对隔离,距离50米以上。发热留观点最好与医疗机构较近,发热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不能混合留置观察。
在集中留观点管理人员的配置上,留观点要有乡镇、街道、社区政府安排的日常管理人员至少1名。医务人员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调配,原则上每个观察点按每50人配备1医(最好是全科医生或呼吸科医生)1护,能交接班,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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