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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整治行动,市交警部门把车窗抛物的不文明行为列入了自选整治项目。近日,电子监控拍摄到一些车辆在行驶中存在车窗抛物的不文明现象,现予以曝光
2月28号上午9点45分左右,西站路口东,车牌号码为浙DH7G73的机动车乘车人,往车窗外扔纸巾。
2月28号中午12点43分,剡兴路三江西街东,车牌号码为浙DE的机动车驾驶人,在等红绿灯的过程中,往车窗外丢弃矿泉水瓶。
2月28号早上6点44分左右,剡兴路与一景路南,车牌号码为皖K3F的机动车驾驶人,在缓速行进过程中,往车窗外扔垃圾。
2月23号上午7点23分左右,江滨西路与西桥叉口南,车牌号码为浙DJK的机动车驾驶人在缓速行进过程中,往车窗外扔垃圾。
2月23号上午9点38分左右,北直街与城中路叉口北,一机动车停靠在道路右侧车道,一司机打开车门,该车辆开走后,地上留有纸巾。车牌号码显示为浙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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