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接种新冠疫苗需求人员的通知
各位居民大家好:
新冠疫苗接种是新冠脑炎疫情防控最有效地关键措施之一,按照上级部署,现统计自愿接种新冠疫苗需求人员。请大家仔细阅读接种告知书(附件1),如有需求,符合接种条件的即日起即可居委会报名。
报名
接种人群:居住在本社区内且符合接种条件的18-59周岁居民
接种时间:另行通知
(外籍人员不在本次统计范围之内)
了解
附件1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接种注意事项告知书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途径,人群普遍易感的新发传染病。常见的临床表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目前疫情已蔓延全球,对全球公众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结合已有的临床研究数据,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流行性疾病。
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灭活疫苗,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疫苗具体信息详见疫苗说明书。接种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新型冠状病毒的免疫力,已有的疫苗临床试验数据显示,全程免疫后28天受种者产生抗体的比例均超过90%,提示该疫苗具有潜在的临床应用价值。疫苗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保护效果还要在疫苗上市后的实际应用中进一步观察。18-59岁人群。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14-28天。推荐肌肉注射,注射前须摇匀,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因已开展的临床试验数据有限,以下人群不在本次接种范围。
1.年龄18岁或≧60岁。
2.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及腹痛)。
3.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者出血性疾病。
4.惊厥、癫痫、脑病、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和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
5.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
6.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7.已知或怀疑患有以下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
以下人群暂缓接种:
1.孕妇、哺乳期妇女。
2.发热、各种急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如感染性疾病(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感染性腹泻)。
发热、各种急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如感染性疾病(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感染性腹泻)在完全康复后方可接种。
(请全程佩戴口罩)
1、等候区:排队等候接种,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
2、登记区:填写知情同意书、出示本人身份证进行疫苗登记。
3、接种区:进行疫苗接种。
4、留观区:接种后留观区进行留观,若有异常反应发生立即告知医务人员,现场留观30分钟后方可离开。
1、接种时向医生主动提供自己健康状况,近期服用的药物信息,并如实填写知情同意书,如果接种部位有伤口,尽量避开伤口选择另一侧接种。
2、接种完毕,需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无不适症状后才可以离开接种点。
3、接种当日注射部位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避免造成局部接种部位感染。
4、接种后3天不要吃辛辣刺激、鱼虾等海鲜、腥发类的食品。
5、接种后个别人数小时后会出现发热、局部红肿、硬结等,属正常接种反应,多为一过性,一般通过休息,多喝水即可缓解;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医院治疗;如怀疑与预防接种相关,待病情稳定后报告接种单位。
6、接种日记卡填写:所有受种者要下载绑定“首都疫苗服务APP”,填写接种日记卡。绑定接种者,填写日记卡。相关信息仅用于疫苗评估,不会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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