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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家和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指导公众科学戴口罩,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学复课,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发布“职业暴露人员戴口罩指引”视频。
1、普通门诊、急诊、病房等医务人员,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2、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转运隔离人员的驾驶员,定点隔离酒店服务人员、保安、清洁人员等,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防护口罩。
3、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要戴KN95/N95级别或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4、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要求佩戴头罩式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并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
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P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可重复使用的防护器具,要消毒后方可使用。(总台央视记者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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